所有獲中彩票,必須於有關攪珠的日期後起計60天內領取 (例子:於3月1日所舉行的攪珠的獲中彩票,可於3月1日當天至4月30日內任何一天領取)。

所有交易俱按照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不時修訂之獎券規例,以及香港賽馬會不時修訂之博彩設施規例辦理。

此規例之副本可於發售獎券之所有地點及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索閱。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1817熱線或與場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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